何兵:人民没有变坏,罪犯为何越来越多?
作者:何兵,1964年生于安徽巢湖,法学博士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公共决策研究中心主任,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。
本文系2024年3月27日下午,何兵教授在“蓟门决策”第130期论坛上的主题演讲。
【编者:先打个预防针,此文有点长,但是——有“料”】
一、百年司法建设的老问题:职业化与民主化大概20年前,我在《法学研究》上发过一篇论文,题目叫《职业化与民主化——百年司法建设的路线问题》。
我们这个国家,现代司法建设,从清末开始,已经100多年了。
清末采用司法职业化,比如最高审判机构“大理院”的推事——就是法官,大都留学过英美等国,非常专业。
国民党政府时期,也采取的司法职业化路线。就是由职业法官审案子,不让普通老百姓掌权,参与案件审理。
结果,国民党的司法,很腐败。
国民政府被推翻以后,人民政权采取了与国民党司法完全不同的一种形式,就是司法的大众化与民主化,普通人民掌权,参与案件审理。国民党时期的职业法官,基本被撵下台。
共产党自己呢,也有若干法官,经过专业训练。但因为国民党倒台太快,共产党来不及培养专业法官,大量的进步青年、积极分子,参与了司法。
当然后来也出现问题。镇反时期,乡人民法庭就可以处人死刑,出了偏差。民主化和职业化没有结合好。
到了文革时期,司法被打碎了。
改开以后,我们重建司法。在肖扬时期,法官职业化重新提起。到了王胜俊时期,司法人民性被重新提起。直到今天。仍然是这个问题。
最高法院张军院长最近有个提法,要求法官们“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”。但是在实务中呢,我们发现一些法官,把屁股端端地坐在人民头上,人民群众连旁听案件,都出现困难。
如果没有官僚化问题,当然张军院长就不会提出这个要求。现在我们有些法官把屁股端端地坐在官僚那边。法官的屁股,我认为,应该端端地坐在法律这一边。
大家看一下这个统计数据。1997年,我国判处刑事被告是52.6万人。2023年,根据最高检的报告,起诉的被告是168.8万人。
按照这个进度,再过十年,起诉的刑事被告,就有1668万,1668万个家庭,受到刑法打击。
大家会发现,二十多年间,每年用刑法来打击对象,增加3倍。这个现象,是很值得反思。
我问比什么呀?
答:比抓犯罪分子。我们县今年公安,比去年多抓了30%,我们这儿的律师,今年都吃得饱饱的。我们还算差一点的,安徽北部有的地方,翻了一番。
我一听,这麻烦了。执法观念上,出了大问题。
考察政法工作,跟考察经济工作是不一样的。考察经济工作,需要GDP每年要增长百分之几。但考察政法工作是不是很成功,应该是犯罪率的下降,每年犯罪降了百分之几,而不是增了百分之几。每年犯罪分子都在增加,说明我们政法工作,没有控制住犯罪,反而在增加。这是存在大问题的。你总不能说,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好,但我们罪犯,越来越多,逻辑上讲不通。
问题出在哪里呢?就是刑罚权无限扩张、没有边界。
我们很多人不知道,治理社会,主要要用民法和行政法,刑罚是最后手段,是用来打击极少数人的。现在社会上一出现问题,就动用刑罚,走上了美国的路子。
美国这个国家的社会治理,我是不看好的。因为他们抓的犯人,比我们还多,导致社会治安出现严重问题。
我经常说,要学习北欧和日本。他们监狱的罪犯,人很少的。许多监狱关门了。我希望“两高”,要好好想这个问题。
罪犯多,进监狱的人就多,意味着我们政权的对立面,在不断增多。你用刑罚打击他,他和你,就是敌我矛盾。
如果你对他进行行政处罚,用治安拘留,关他几天,他和你,还是人民内部矛盾。和政权,没有离心离德。
现在每年抓将近200万进监狱,意味着几年后,每年将要有近200万人,从监狱“毕业”出来。
监狱大学毕业的“大学生”,对政权和社会,有报复心理。现在很多恶性犯罪,都是从监狱毕业出来的,报复社会。
判决一个人入狱,意味着一个家庭破碎,对此,必须慎之又慎。不到万不得已,绝不要动用刑罚。
所以,我们要有这样一个宏观上的政治思维,就是尽量把年轻人,往我们这种普通正常的大学里面送,不是推进“监狱大学”。
相对于2023年公诉案件168.8万被告,我们的无罪率是多少呢?万分之2.75 。
王飞律师,王才亮主任,还有其他律师都知道的,有很多无罪的人,被逼得咬着牙“认罪认罚”。
不认罪,检察院就“给他拖拖”,或者“给他凑凑”(凑一些其他罪名),直到你认罪认罚,其实是“认怂认罚”。
我最近非常着急,因为总是在监狱里见到老板。今天在这个监狱见老板,明天在那个监狱见老板。经济怎么能搞得起来呢?
问题出在哪里?
第一个,公众的监督受限。
司法如何贴近人民?首先要让老百姓,能够正常地到法院旁听案件,我国宪法规定了公开审判的司法原则。
但是,许多案件,尤其是所谓敏感案件,法院找街道办人员或其他体制内人员占座,限制普通人民和家属旁听。
组织政协委员、人大代表前来旁听,大多数也是来占座的。有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,占个座以后,下午就不来了。
最近江西鹰潭吴敏案,法院只让一名家属旁听案件,这名家属还有听障,好像还是哑巴。公开庭审,变相成了闭门审判。
我跟大家讲一个基本的道理。人大代表的旁听权,并不优于普通人民。不能说有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来旁听,就优先安排他,这是错的。
如果座位不够,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应当和普通老百姓一样,一起摇号。
上个星期,我在日本旁听一起杀人案。他们就很简单,不刷身份证,不要旁听证,但是他有个安检。控制凶器进入法庭,就可以了。
如果人多,每个人排队,给你发个号。发号以后,法院现场摇号,摇到谁,就是谁。
现在辩护律师最痛苦的,是什么问题呢?外面有许多群众和家属,想旁听,进不来。你在庭上慷慨陈词,下面空空如也。司法脱离了人民。这个问题必须彻底解决。
还有一个问题,就是添加旁听的条件。旁听人员,要提供证明。
你说,旁听案件,刷身份证就行了,要什么证明呢?有的法院要求,提供社保;有的法院,要发放并审核旁听证。
我希望最高法院,明确废止所谓的旁听证。它把旁听审判,从作为一种公民权利和自由,变成了法院的一种特许。人民的权利被压缩了。
上个星期,我在安徽某中院,开一个行政诉讼案子。
我的博士生来旁听。法院问,你有传唤证吗?
他说,我没有传唤证,我不是当事人。
法院说,没有传唤证,不能旁听。
他说,我用身份证行不行?
法院说,你没有旁听证就不行。
后来怎么办呢?让他给书记员打电话,让他来接,才行。这就是个普通案件。
还是在这家中院,上一次我们又有个刑事案子,公开庭审。结果来了很多人。
审判长一看,来了很多人,他就很生气。他说,你们怎么来这么多人啊?你们没有提前通知我。
你看,他认为法庭是他家的。法庭是人民建的,法庭是人民的,是国家的,不是你们法官的。
另一个限制旁听的办法是,用小法庭、迷你法庭。
明明有大法庭,他不用,用一个迷你法庭。然后再安排几个人占座,没有座了。
家属通常给你2个3个旁听证。律师还得求着法官,能不能给我加一个呀?加一个吧。
请注意,这已经不是个别的现象,是比较普遍性的现象。我们不能放任这样的现象,再进行下去了。
张军院长说,法官的屁股,要端端地坐在人民这一边。实践中,人民都没有办法把屁股,端端地坐在法庭上。所以,首先要让人民群众能够把屁股端端地坐在法庭上,旁听开庭。
现在媒体采访案件,要经过当地的宣传部门,经过法院主管宣传的部门,而这些部门,通常不准许。
我们讲个最基本的道理。既然普通人民可以,依法应该允许他们端端地把屁股坐在法庭上,凭什么对媒体做这么大的限制呢?对吧?
媒体不能旁听,不能报道,普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,怎么行使?
旁听的人民,出庭后能够对案件,说三道四,评判司法。大量普通人民,是要工作的。开滴滴的,送外卖的,他不可能说我,今天我不上班,不去挣生活,去法院去坐一坐。总得有人代表公众,去法院去旁听、报道这个案件。
现在法院有个说法是,我们法院正在审的案子,你们不能报道,报道就影响了我们法院的公正。
好像我们法院很脆弱。
媒体没法报道,群众没法监督,律师没办法,就自兼了报道的角色。
律师庭后,在网上发布庭审情况,被定性为“死磕”。“你看那个死磕律师,又在网上发文章了。”
当事人有时在网上喊冤,被公安定性“寻衅滋事”。
大禹治水的道理,不是很清楚吗?你得疏导,不能堵。你让人民群众来听,你让记者来报道,然后这个前提下说,限制律师在网上发言,防止律师误导公众,这是没有问题的。
我这次问一个日本的律师,他办的是杀人案。我问,你自己能够在网上发文章,谈案子么?
他说,那怎么可以?这确实不可以。
我在日本,这次澄清一个问题,就是律师不能就自己的案件,在网上发声。
但前提是,公众可以无限制地旁听,媒体可以客观地报道。
没有这个前提,律师再不在网上发声,许多案件上冤判了。
其实律师是很辛苦的,尤其是刑辩,很辛苦的。他哪有时间去写文章?所以你要允许公众和媒体进去监督。
在这个前提下,对律师将案件在网上进行不正当的披露,进行约束,我觉得还是有道理的。
我是站在公允的角度,来评判这件事的。
律师在网上发文章,有的律师比较自我约束,网上发言比较公允。但也有的律师,用一面之词,把路带偏了。
按道理,公安、检察院、法院,都不能在网上说。司法的各方,按道理在案件审理期间,都不能在网上发声。
毛主席在60年写过一篇文章,反对官僚主义。
毛主席当时就提醒过我们,官僚主义是旧社会遗留下来一种坏作风,一年不用扫帚扫一次,就会春风吹又生了。官僚主义表现为“五多五少”。会议多,联系群众少;文件报表多,经验总结少,当然,我们今天经验总结也不少;人们蹲在机关多,认真调查研究少;事务多,学习少;一般号召多,细致的组织工作少。
我们有许多案件,法官们坐堂问案,不深入工厂车间,不深入田间地头。
我们刚才放的那个视频。一个企业老板,被判了十几年,说他生产枪支配件。鉴定是不是枪支配件,标准从哪来的呢?
公安部有一个文件,他放在抽屉,没向社会公开。然后,根据这个没公开的文件,就把老板给重判。然后一个工厂,上百个员工家庭,陷入困境。
2024年,习总书记提出,要着力整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突出的问题。坚决清除党员干部中的害群之马。
我非常认真地说,官僚主义、形式主义,比较严重的地方,就是司法系统。衙门作风,坐堂问案,不考虑社会效果。为什么老百姓跑到开封府哭?我们不能回避这些问题。
在青岛,我们正在办的一个刑事案子。11个被告,138本卷,一万六千七百多页的材料。
这个法官多长时间,把案件审完呢?11个小时!给审掉了。你的案卷怎么审呢?大量的证据不展示。
这个法官,还曾被评为青岛最美的法官。
最近诸暨法院下了一个判决,是王飞办的案子吧。一份判决,出了100多个错误。诸暨市还是枫桥经验的诞生地。
我在诸暨市和绍兴市,办过案子。我觉得,他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的荣誉,要改变作风。诸暨法院和绍兴中院,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,很重。我给绍兴中院办案法官打电话。那个法官,是个女的,没讲两句话,咔叽,她把电话掐了。
开庭的时候,你是法官开庭,开庭应当正襟危坐。她就这么袖着手看着律师,看能搞出什么名堂?
她听着听着,好像我们还真的有一点道理。后来没有办法,把我们的被告,从主犯变成从犯,但还是给他重判了一下。其实被告是无罪的。
对于司法官僚主义,我们还要注意一个问题。现在一旦出现错案,法官、检察官们,上下互保,左右联保。为了怕被追究责任,死不认错。
错案追究制,要研究它。法官如果认认真真办案了,出于认识上的偏差,把案子判错了,不能追究他。你追究他干嘛呢?认识偏差是难免的。律师也是会把案件看错的,教授也可能把案件看错了。
如果法官是认认真真办案子的,那你不能追究他,办错了以后,就上诉呗。上诉以后,判错了,改了就可以了。
错案追究,追究什么?明知是无罪的人,非要去追究人家。像刚才说的青岛法官,给人判了无期。11个小时审完11名被告,16700多页案卷,他就给她判了个无期。
我去看守所见到那个女的,40来岁。下面有孩子,上面有老人,你给她判无期,这个家庭不全毁了吗?这个法官,应该追究。
辽宁朝阳的一个案子,判了个两人“迷你恶势力”。
恶势力团伙总得有3个人,网友评价比较到位,说微信拉个群,还得3个人。
我当时跟法官讲,东北经济已经这么差了,你再折腾企业,你们自己的工资,将来从哪来呢?
我为什么着急呢?这些企业为国家解决了就业问题,解决了税收问题。企业整垮了,怎么办呢?
我们焦洪昌院长,他是国务院参事,前一段时间给我打电话说:何兵啊,你能不能就司法里面的问题,直接写几条,来点干货,我给上面反映情况。
周光权教授,清华大学的法学院院长。我们通电话,我说周老师啊,现在老板们,都纷纷住在监狱里面。
他说对呀,这个问题很麻烦,得抓紧想办法。
我说,我给你几个建议。第一个,取保,应保尽保。对于普通老百姓,交个三五万,如果不是杀人、放火这种恶性犯罪,就取保了嘛。
企业家,保证金可以多要一点嘛。交个100万,甚至交个三百万、五百万保费,就取保。
他要是跑了,他的企业不就是国家的吗?把坏人送到他们国外,把财产留给我们国家,这不挺好的吗?
我们国家的取保制度,要完善了,不必要那么复杂的。互联网时代,想跑很难。
对于企业家,能保就保。对于在押的普通人,也是能保就保,道理同样。
第二个,对于冤判重判的案件,有错必纠。没有这样的果断措施,企业家信心很难恢复。
办案人员检察官和法官,你别天天坐在办公室。你花一天时间、两天时间到企业去,到人民群众中间去。被告人到底是个什么人,你一到人民群众中间去,就很清楚了。
刚才说的那件非法制造枪支案,我到企业去调查,我问了几个问题。
你们这个企业十几年来,有没有经济合同纠纷?答,没有一起。
你们和员工有没有劳动合同纠纷?答,没有一起。
你这个企业有没有受过政府处罚?答,只有一次被消防处罚,其他没有。
这是一个非常正正规规的企业,被告是真心实意想做实业的人。
司法如何贴近人民?最根本的方法是,陪审制度。很多人不知道这个问题的重要性。
我这次去日本,旁听陪审案件,感受非常大。
这是一起杀人案。一进入法庭,9个人坐在法庭上。3个是审判员,6个是人民陪审员,他们叫“裁判员”。
比较奇怪的是,法庭后排,还坐着2个人。我一直纳闷,后面两个是什么人呢?
后来搞明白了,是替补裁判员。防止这6个裁判员,在开庭期间,因故不能到庭,马上替补上去。
注意,这个替补裁判员,是从头听到尾的,所以可以随时替补。人家法庭,准备得这么细。
日本法庭上,确确实实没有律师死磕的。法官有无上的尊严,为啥呢?检察官说任何一句话,必须站起来。律师说任何一句话,必须站起来。不站起来,不能说话。律师发问证人和被告,一个多小时,法官没有任何打断。那律师还磕什么呢?
我刚才说了我们司法的一些问题。但是我客观讲,我们也碰到一些不错的司法。
比如说在四川巴中。我们开了个庭,你在网上搜搜,律师没有说话。为啥呢?人家法官严格按照司法程序,审理案件。现场勘验,鉴定人出庭,申请调取证据,法院都同意办了。
法庭充分尊重律师的权利,律师还磕什么?
芜湖谢留卿案。芜湖中院法官,硬生生开庭审了四五十天。法官的腰估计都快碎了。庭审终结时,100多个律师,集体鼓掌,向法庭致敬。这都是自发的。我们要看到问题,也要看到成绩。
陪审员制度要修改。我们提请修法注意几点:
第一个,不能仿照美国,说陪审员只能审事实,不能断法律。认为人民不懂法,法律判断不行。不是这样的,一定要让陪审员跟法官有同样的权利。
第二个,陪审员要随机挑,当庭判。
这个我今天不详细展开。
将来修法的时候,不要再叫人民陪审员法了。这个,听起来确实不好听,好像人民是来“陪的”,应该叫做“人民审判员”。
职业法官称作“法官”,参审的群众,叫“人民审判员”。
把《人民陪审员法》改成《人民审判员法》。法官与审判员,完全平权,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司法的人民性问题。
只有让人民审判员的屁股,端端地坐在法庭上,司法才能端端地坐在人民这一边。
我想谈一个问题,对于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,媒体究竟能不能报道?
现在有个怪现象,就是公安刚刚立案,就开始大张旗鼓在网上炒作,说我们破获一个大案,发现谁谁是黑社会。
你这个叫什么事呢?检察院还没审查起诉,法院还没开庭审理,公安就在那里造势,宣传。
国家司法机关,不仅仅是法院,包括公安和检察院,都应当持客观中立的立场。在法院判决生效前,是不能向外发消息的,以免将来被动。要发消息,也只能是程序性消息。
芜湖谢留卿案,为什么公安、检察院,后来被动呢?就是案件刚开始,公安、检察院就大报、特报,我们破获了一个大诈骗集团。
在向人大作工作报告时,繁昌县检察院正式报告称,我们破获了个大诈骗。
然后呢,只能死活不认错。
有很多案件,都是这样的。案件刚开始,还没搞清楚,公安或检察院包括监委,就开始宣传报道。后来一查,案件不是那么回事,下不来台。然后,强行把案子做掉,把冤案搞成。安徽肥西原县委书记金成俊的案件,也是这个问题。
我觉得,解决的方法,要出台禁令,案件没有判决生效前,公检法都只能发程序性信息,不得发布实质性信息,律师在诉讼中,也只能发程序性信息,也不要炒作。
律师不炒作,公检法也不炒作,但一定要让媒体进来报道,让人民群众自由旁听。这不就可以了吗?
诉讼各方都不能炒作,让媒体和普通人民,来报道和评判。这样比较公平合理。
你让律师不要在网上说话,律师网上一说,就说是炒作。然后,公检法在那儿使劲说,那律师怎么能干呢?律师说,我的当事人,被你们抹黑成这样,我得说话。
那么第二个问题,就是公众媒体,能否报道?官方媒体也好,社会媒体也好,能不能报道呢?
英国近代最著名的法官,丹宁勋爵讲得比较清楚的。他说,这里有两个价值,需要衡量。一个是保证法院公正审判,一个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评论权。
丹宁在判决中说,报纸应该有对公众感兴趣的问题,发表意见的权利。只要报道正确,态度端正,评论公正,就不应当限制这种自由。而且应当允许详尽地讨论,不断地批评。因为公正的意见,是不会损害公正的审判的。
他其实对媒体也提出一个要求:报道正确,态度端正,评论公正。也就是说,媒体不能带节奏。
我前几天,问过日本的媒体记者,媒体能不能报道案件?他说,可以报道,但报道确实应当公允,客观。
所以我个人不认同,对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,媒体不能报道。要坚持庭审公开,保障人民旁听和社会评论法院的工作。
我国的诉讼法,要“长牙”。公开审判,要成为一个“有牙”的原则。我们应当修订诉讼法,规定法官如果限制公众旁听和媒体报道,性质上属于严重违反诉讼程序,一律发回重审。
旁听不是一个象征性权利,而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权利,对于国家而言,旁听是一个法治教育和监督司法的最重要的手段。
很多庭审,比我们政法大学的课堂,更精彩。日本的法科生,经常在法庭上旁听。比上课管用。
我们国家,法官们每年辛辛苦苦,开那么多庭,这是多么大的法治教育资源?
我国一年要审近3000万案件,如果放开让老百姓旁听,这是多好的法治教育?
既能教育人民,又能监督法官,何乐而不为?
所以,公开审判原则必须“长牙”。违反了公开审判原则,审判一律无效,发回。
【延伸阅读一】法官为什么心狠
何兵
(注:“法治应生”为最高人民法院原法官)
【正文】1988年,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后,我辞了团委宣传部长的职位,当律师去了。一些亲朋为我惋惜,可惜了大好前程,而我对自己的远见,至今私下得意——当年我的三位领导,已有两位进了监狱。当年的律师,没有实习期,跟着师傅坐几回庭,就独立办些小案件。不久,来了件大案。市中院要到县城,开审一起抢劫大案。一案七八个被告,我是第三被告的辩护人。当时正值严打,案件由中院一审,人们知道,法院动了杀机。家属一再问我,我儿子会判死刑吗?我说,不会的,如果判他死刑,拿我是问好了。初出茅庐的小律师,为取得当事人信任,难免要说过头的话。中院开审的大案,究竟有多大呢?公诉书说,被告人等,多次在马路边公然拦截车辆,实施抢劫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,罪大恶极,不杀不足以平民愤。实际案情是,这些二十上下的毛头小伙,纠集在一起,混世界。拦截车辆,索要钱财,用于买烟喝酒。总共干了七八次,抢劫总金额300多元,每次三十、五十不等。当年的司机,穷。司机如果不给钱,就施以拳脚。都是些皮外伤,无严重伤害后果。但主犯还是被判了死刑立即执行。我的被告,判了十多年。作为新入行的律师,我问师傅:法官的心,怎么这么狠啊?师傅说:唉,谁让被告遇上了风头?我至今还记得那位首犯,21岁,白白净净,强壮英俊。他的父母,白养他了。大约十年前,广东的一位律师找来。他的被告因为制售毒品,被判了死刑立即执行,请我辩护二审。一案五六个被告,这是第一被告。我阅卷后发现,在公安侦察卷宗里,我的被告一直是作为第二被告。到了公诉阶段,检察院在证据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况下,直接将第一被告与第二被告互换。而公安自己的证据证明,制毒的设备是第二被告购买的,配方掌握在第二被告手上,市场是第二被告开发的,利润归第二被告所有。我的被告只是干活的,就连答应好的工资,还没拿到手。我一边阅卷一边心想,这些检法人员,心真狠,胆子真大。我在法庭上说,有些人想让真正的第一被告免死,我都可以理解,但你们总不能用一条命换另一条命吧?此案后被发回重审,被告捡回一条命。因为上诉不加刑,真正的第一被告也逃脱了死刑。大约四年前,一位中院的女副院长被抓。因为我曾经给她讲过一门课,算是师生,家属请我辩护。到看守所会见时,她哭诉多次遭检察官刑讯。而刑讯她的检察官,以前相互认识。检察官在刑讯时甚至说:不要以为你还是副院长,吃饭时你坐上席,我们坐下席,你现在是被告!她说,没想到检察官,竟然这样嫉妒法官。刑事案件中刑讯逼供,并非罕见,但对曾经的熟人和同行,并且是女性,怎么能下手呢?两年多前,我到外地,一群学生请我吃饭谈天。一位在刑庭工作的女生对我说:老师,我觉得自己的心,怎么越来越狠呢?我说:是啊,当年上课时我就提醒过你们。长期从事司法这种职业,会使人形成职业麻木,心越来越狠。说实话,我对自己多年来的这一判断,并无内心确信。但屡屡发生的事实,又一再印证了我的判断。这是为什么?我想到了以下原因。公检法人员,大多来自升斗小民之家。入职之初,仍然记忆着普通人民失败和困苦,弱小和无奈,努力和希望……点点滴滴,仍在心头。但入职时间越长,他们与普通人民交住渐少,检法人员相互交往日多,互相发酵和激励。他们看到的,更多是卷宗里一张张冷冰冰的证据,一条条干枯的法律。天长日久,他们变了。他们更相信惩罚和报复。他们相信,刑罚会保护秩序,会保护更大的社会利益。他们忘记了,刑罚同样会破坏社会秩序。刑罚导致家庭破碎,子女失教,夫妻离异,父母失侍……在他们心目中,这些无足轻重,这都是罪有应得。他们忘记了,天生犯罪人其实很少,大多数犯罪都有社会原因。他们见多了,他们麻木了,他们听不见了。我关于刑罚过重,会破坏社会秩序的判断,最近在国外得到验证。美国的重刑主义,世界上恶名昭著。监狱里人满为患,乃至聘请私人公司,帮助看押犯人。重刑几十年,结果罪犯五年内重新犯罪率,达70%以上,监狱成了培养社会掘墓人的大学。警察被抢杀的新闻,新近频频传来。而瑞典实行轻刑主义,几十年下来,社会和谐,监狱空虚。因为没有犯人,已经关闭几所监狱。正是对法律职业会导致心肠变硬的警惕——还有其他理由,多年来,我一直反对由职业法官垄断司法权,主张让普通人民通过陪审,参与司法。让普通人民与职业法官分享司法权,不仅掌握定罪权,还要掌握量刑权,从而让司法融入普通人民的痛苦与欢乐。奈何有人不懂,有人装傻。【延伸阅读二】
囹圄空虚
方为盛世
何兵我20年前就批评美国的司法制度,但是在国内孤掌难鸣。
为什么中国学界那么多精英,没有发现美国司法的真相?他们完全是有能力的,但却不去发现一个真实的问题。
其中一个原因我想,他们是想用宪法文本上的美国或者最高法院判决上的美国,来改造中国。
他们出于这样一种善良的心愿——把美国的宪法和司法文本宣传好,从而引导人们虚心向美国学习,建设一个美好的中国。
但是这些学者很少研究美国监狱,研究美国基层司法,研究美国司法真相。
研究中国也好,研究美国也好,我建议大家首先研究一个国家的监狱。
只有研究这个国家的监狱,才能知道这个国家的真相。
假如你到医院去,医生要先化验一下大小便,先看一下排泄物。
监狱就是一个社会的排泄系统,你从那儿可以看到这个社会的病灶。
现在好在哪里?这一次疫情使中国人忽然发现,原来美国出了这么多问题?
我们刚才谈了美国的司法问题,其实美国的医疗保险问题更复杂,收费混乱,他们的价格是可以谈判的。
“这次治疗多少美金?300美金。我实在没钱。那就200美金。我还是没办法。那给我80美金吧。”
跟我们在菜市场买菜一样。所以我们在这个时候,借这个机会把美国司法的问题说出来,给大家讲清楚。
之所以迫切地讲美国的问题,还因为我眼看着美国的问题,正在中国重演。
比如最高检检察长张军说,20年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刑事犯罪从1999年82.4万,增加到2019年220万。
检察机关办案压力大怎么办?那就把美国的认罪认罚这一套来引进来。
而正确的思路应当是把220万的审查起诉量降回到80.4万。
按照人口学家易富贤的研究,2009到2019年间,我国人口总量只增加3000万,而审查起诉量翻了近3倍。
是我们的人民变坏了,还是我们的执法思路出了偏差?
我们应该更多地用民法来调整国家,用行政法来规制国家,用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不是用刑法来规制。
日本的监狱里面关押5万人,我国人口是日本的10倍。乘以10倍,我国监狱里面应该是50来万人,而现在我们监狱里有170万人,可能不止。
美国更夸张,监狱人口比是我国的4倍。
这几年我们在学习美国,各地大量扩建监狱和看守所。
我看着特别着急。大家不要觉得事不关己。因为你们的亲人、同学,很可能就在去监狱的路上。
我现在办的一个案子,我们法大女生的男朋友。从石油大学毕业,到P2P公司干了两三年,大概一共工资加奖金拿了100万,做技术开发的。这次被抓起来了。这个案件一共立案600多人!
更想不到的是,这个案子被定性为涉黑,将我的当事人定为主要参加者,现在大概定了四五个罪名,还包括杀人罪。
因为他们P2P公司找其他公司催贷,其他公司在催债的时候,可能把人给逼死了,而他根本不知道这些事。
一旦案子定性为涉黑,主要参加者为全案负责。
我们的一个孩子,他父母培养了这么多年,就因为在一家公司做技术开发被抓,可能一辈子毁了。
而当初P2P,还是国家政府鼓励的。现在板子打在人民的屁股上,而且这么重。
所以我们要警惕犯罪扩大化问题。打击面要窄,团结面要宽。
犯罪扩大化,一旦成为常态,我们自己或身边的人一定要受害。要么你自己,要么你亲朋,要么你后代。
美国犯罪扩大化问题现在很严重。
我写过一篇文章,重点研究美国警察滥用枪支的问题。据调查,美国警察一年在街上,大概打死1000多人。
美国人口是3亿多,中国人口是它的4倍,相当于我们警察一年在大街上打死4000多人,平均每天在街上打死十几个人。
现在很多人主张学习美国,我们在不断地强化警察权威。现在我们的警察很强悍了,这也是学美国的结果。
我对美国警察没有好印象。我在纽约的一个地铁站,搞不清楚路,就询问警察。
在中国,你搞不清楚路问警察没问题,警察一定会态度很好地告诉你。这一点上,我们对警察还是有很好的信任的。
美国的警察一听到我问路,非常不屑地说,这跟我没关系。他觉得他是老爷,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一个事情。
所以我们要高度警惕美国警察的问题,他们一年打死1000多人,而98%的警察不会因此受到追究。
刚刚郭航博士讲了美国轻罪案件中的诉辩交易,其实在美国重罪案件中也一样。
首先检察官给你定四五个罪名,问你是否认罪?一项对涉毒犯罪研究表明,认罪认罚的,平均三年。
只要你请求开庭审判,跟检察官对抗,平均13年,平均多10年。
所以在美国重罪案件里,被告纷纷投降了,不敢要求开庭。美国重罪案件,开庭的比例是3%,跟轻罪案件一模一样。
习主席要求发扬“枫桥经验”。我认为,到现在我们政法系统还没有贯彻学习好这个精神。
“枫桥经验”的实质是,纠纷在民间解决,纠纷在行政解决,而不是犯罪扩大化,不是司法中心化,纠纷解决主要还是应该行政中心化。
我们这个国家,刑法学家不能再增加了,他们没事就去写罪名。刑法学家最大的成就,就是说某个法条是我写的。
一个国家法学家不能太多,律师也不能太多。
我们现在把律师作为就业岗位,作为产业来发展,鼓励大家没考过司法资格可以先实习,这很危险。
重刑主义不是我国的传统,司法中心主义也不是我国的传统。我国的传统是行政中心主义,是轻刑主义。
我国历来谈治世,衡量一个朝代是不是盛世,有一个标准叫“囹圄空虚”。囹圄就是古代的监狱。
是不是盛世,要看监狱里面关了多少人。监狱里关的人多,就不可能是盛世。所以美国不是盛世,也不是治世。
中美这场对抗,我坚决看好中国。这不是说我们的制度没有问题,而是美国的制度,出了大问题。美国想改,但是改不了。
老布什那个时候,就谈司法改革,但是改不动,因为美国100多万律师,是既得利益者。美国的宪法结构、宪政体制出了问题。
我认为中国共产党提出,要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,提法是对的。什么是中国特色?一定要考虑中国的特点。
第一,中国人口有13亿,这就是中国的大特色。第二,几千年的传统。第三,社会的大流动,大融合。
你们大学生,从四面八方到了北京,可能都不回家了,现在中国学生大部分都是这样,这就是目前的中国特色。
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我们只学习英美,生吞活剥,恐怕要出大问题。
所以我一直在说,我们要考察一下日本的制度,近学日本,远学北欧。
到底选哪个国家学习?首先要看那个国家的监狱。我研究美国监狱,我说这个国家不行,我到北欧、日本看监狱。美国的监狱没法比。
我刚才讲,我们这个国家的律师不能太多,千万不能律师队伍大跃进。
美国的问题就是因为律师太多,美国拥有全世界最多的律师,有130万,中国的人口是它的4倍,相当于中国要有520多万律师。
我们现在有47万律师,据说司法部定的标准是2030年达到100万律师。这就麻烦了。律师数量一旦上去,以后就很难降不下来,目前这个问题真的很着急。
日本律师3万人,相当于我国30万律师就够了。我国现在已有47万了,还要为法官和检察官转岗预留一些额度。总量已经没有多大空间了。
【延伸阅读三】关于萧翰辞职的声明何兵
本校杨帆教授在课堂上与学生冲突一事,近来广为媒体渲染。
我的意见是,教授和学生都有错,社会可以就此议论,但教授、学生、社会都不应夸大事实以图轰动效应。
人民内部矛盾应当和平解决。激化社会纷争,于国于己无益——台湾就是先例。
因为与杨帆教授专业有别,素无交往,对其不予评论,评论仅及本院萧瀚副教授,敬请读者谅解。
冲突发生以后,萧瀚就此事发表评论,陈述与杨帆教授不同的教育理念。他主张学生可以逃课,课堂上可以进出;上课可以吃东西,但不能破坏环境;可以睡觉,但不能影响别人……
此言一出,一些人以为这是一个极不负责的教授,以为中国政法大学的教学秩序荡然无存,更有甚者以为萧瀚是一个败类,应当从中国政法大学清理出去。
作为萧瀚的同事和法学院领导之一,我有义务向社会澄清一些事实,并阐述这些言论背后的教育理念。
鉴于事件涉及本校声誉,并涉及大学应当如何对待学生,社会应当如何对待教授,民族应当如何对待教育这些重大议题,我已无法置身事外。责任所在,义不容辞。
一切辩论的前提是还原事实。有人妄加想像,以为萧瀚极不负责,他的课堂一定混乱不堪。这是事实错误。
据我所知,萧瀚的课程颇受欢迎,课堂秩序井然。
萧瀚是一个纯正的知识分子,是一个有个性并且人格自尊感极强的知识分子,是一个对学生和教学出奇负责的知识分子。
他的个性不仅表现在教学上,而且表现在学校管理上。
作为他的直接行政领导,我对他的评价是,开会经常不到,表格基本不填,经常批评领导,主张教授专权。他不是一个好员工,但是一个好教员。
他的一些言行,个人并不赞成,否则本院就要散伙。但我和我的领导对他都有一定程度的“姑息养奸”。
我们为什么这么做?简而言之,为国家保存读书的种子,为民族养育未来的精英。
以萧瀚目前的学养和勤勉的教学态度,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,他会成为政法大学最好的老师之一 —— 个性创造未来。大学灵魂在于包容,包容未必一定能够出成果,但没有包容,一定不能出成果。
萧瀚放任学生,学生为何不放纵自己?因为我知道,他在苦自己。一个多小时的课程,他至少在家里闭门一天至二天。他开设的《先秦公法研究》,国内尚无二人。
他在进行艰苦的开创性工作。这种开创未必有成果,但这种开创精神,正是本院和本校的希望所在 。他的阅读广度和深度,他的学术交往层次,是许多同龄学者所未能达到的。
他以自己的言行在感染和引领着他所深爱的学生——政法大学有一群这样的知识分子。作为一个纯粹的知识分子,他耻于自我表白;作为领导,我有义务为他澄清。
学生们为何不放纵自己?因为年青人有其天然的生命力和上进心,有其自在的识别力和使命感,对此我有充分的经验和信心。
出于阐述事理而不是炫耀自己的目的,请容许我陈述个人的经验。
本人曾在山东烟台大学任教四年,但任一届班主任。我们取得了什么成绩呢?这个四十余人的班级中,李富成同学以专业第一的成绩考取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。本班先后有四人取得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。
作为地方院校,取得这样的成绩,我相信法学同行们会有公正的评价。
作为班主任,我不注重他们的到课率,也不注重他们的成绩单。我所做的就是,每隔一段时间和他们谈真正的理想,说真实的人生,并解答他们的困惑。
我相信,只要将年青人心灵的火炬点燃,他们会自我燃烧并照亮人生的旅程。
毕业以后,一个学生告诉我,何老师,看到你在冰天雪地里一边跑步,一边听英语,我们哪能不上进啊?
我曾经是一名乡村初级中学教师,现在忝列著名大学教授,我的上进心和取得的成绩,是父母和教师管出来的吗?
不是,这是生活的压力逼出来的,是心灵深处那股永不服输的精神摧出来的。
就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而言,他们都是以一流的成绩考入本校。我相信,他们内心深处的精英意识,现实社会的竞争压力,已使他们有足够的人生动力。
作为教师的我们和社会上的家长,更应当呵护的是他们的身心健康。
我希望家长们认同一个道理,这就是,比事业成功更重要的是身心健康,比枯燥成绩更重要的是健全人格。
我们这一代人其实活得很不健康,许多人已经迷失了人生的方向,为了成功而成功。
我深深地以为,他们应当有着不同于我们的别样的人生——解放他们。
我呼吁整个社会,给他们以人格和自由,给他们以鼓舞和信心,给他们以关爱和勉励,他们决不是垮了的一代!
在我的课堂上,我也不禁止学生吃点东西。我认为这和他们的饥饿有关,和我的尊严无关。
对于迟到的学生,我也从不斥责,因为年轻人正在长身体,睡过了头属于正常。
我的课堂乱吗?我的学生放纵自己了吗?我的学生上课进进出出,满嘴都是零食吗?希望记者朋友亲身去调查。
我知道我的一些同事,对于课堂教学秩序有别样的认识,我也坚决地支持他们,这是教授的自由。
我院著名教授郑永流向以严谨著称,他也很受学生欢迎。
我相信,正是这些不同风格的教授,组成丰富多彩的大学,使大学真实可爱并让人留念不已。
对于学生逃课,我想首先要澄清一点,事实远非想像那么夸张。
记者朋友可以在清晨五点半到政法大学图书馆门前调查,是不是学生已经成群结队在寒风中占座?上课时,是不是许多课堂人满为患,要站着听课?
一个大学当然有学生逃课,清华、北大、哈佛、牛津,全世界如此。他们逃了该逃的,听了该听的。我想,大学的发展史总是伴随着学生的逃课史。
我不鼓励学生逃课,但逃课远远没有想像那么可怕。本人在北大读书就曾多次逃课,我垮了吗?
我确实没有最大程度地发挥自己,从而取得世俗社会所赞赏的更大的成绩,我认为那样会毁了自己。我的人生我掌握,我的幸福我选择。
政法大学不可能让所有的学生都成功,作为家长们也不要让自己的成功观毁了孩子。
我的孩子也在上大学,我对她的希望是,身心健康。我对她的教导是,幸福比成功更重要。
我的上述信念有人不理解,有人不赞同,但既然身为教授,我有责任和权利贯彻我的信念,我认为这是知识分子对社会最大的贡献。
信念就是信念,请原谅我无法证明它的正确,正如宗教一样。
正是这样的信念促使我不惮于误解和谩骂,执笔为文,为学生争人格,为教授争自由,为民族争未来!
互为备份 各有内容情怀守望⬇️读者至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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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“点”不远